第82章 三天内还不了钱,就做颖之的奴隶(第1页)
“杀人是犯法的。”
沈妍双手拼命掰扯他的大掌,狼狈地瞪着他,“陆奉尧,我们好歹好过一场,你当真忍心这样对我吗?”
她看着他,眼泪终于坠落下来。
并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,她忽然看见陆奉尧身后的桥栏上,一把熟悉的草莓同心锁。
锈迹斑斑的锁芯早已褪色,可是上面塑封着的二人合照还是那样明媚动人。
那时的沈妍皮肤白皙娇嫩,头发才刚过肩,很乖的梨花烫,带点婴儿肥。
大家闺秀的气质。
而一旁陆奉尧瘦瘦高高,眉眼英俊清朗。
沈妍还记得那天自己玩得很开心,那时的她永远猜不到,自己只是陆奉尧保护白月光的挡箭牌。
四年,陆奉尧真的从未对她动过情么?
陆奉尧也看到了那把同心锁。
他身体僵了僵,慢慢放开掐着沈妍的手,脚步趔趄地走到桥边,徒手卸下锁芯。
锁芯里有沈妍当年写给他的情书。
陆奉尧知道内容,是卓文君《白头吟》里曾经大火的一句诗。
“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。”
当时他嘲笑她幼稚,如今看来依旧那么可笑。
他的心里只有颖之,又怎么会看上沈妍这样的女人?
如果不是颖之,沈妍和沈家也不可能享受4年的荣华富贵。
而他的颖之却因为她,要被父亲赶去国外,过得那么憋屈。
陆奉尧冷冷笑着,将同心锁收进衣兜,转身看向沈妍。
女孩坐在地上,衣服凌乱,白皙素净的脸上脏兮兮的,都是灰尘。
她明明可以在嫁入陆家,养尊处优的活着,等到时机成熟,离婚后分走一些财产,去过逍遥自在的生活。
可她却偏要自讨苦吃。
既然她喜欢吃苦,那么他便成全她。
“你说的也对,好歹我们以前好过一场,分手了,是应该好聚好散。”